人生是公平的嗎?

  有時候難免會想,為什麼明明已經這麼努力了,所得到的回饋卻總是和原先預期的相去甚遠;而巧言令色、投機取巧的,卻往往「事半功倍」!所謂「人比人,氣死人」,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!

  美國職棒大聯盟(MLB)在2010年的球季,《底特律老虎隊》的先發投手賈拉拉加(Armando Galarraga)只差最後1個出局數,就可以締造大部份投手一輩子可能都無法實現的「完全比賽()」,但這難能可貴的記錄,卻因為一壘審喬依斯(Jim Joyce)不可思議的誤判,就這麼被硬生生地「沒收」了。也因為這個大烏龍,所以對於當爭議判決發生時,是不是要看錄影重播做二次確認,再次成為棒球界熱烈討論的話題。

  雖然大聯盟目前已經對於有爭議的「全壘打」判決採取看錄影重播確認的機制,但是對於其他判決,有許多人(包括布萊恩在內)仍然反對裁判以外的力量介入,因為誤判原本就是比賽的一部份。就像主審對於好球帶的認定也不盡相同,有的寬鬆、有的嚴謹,球員和觀眾都要去適應,否則以現今的科技,要用電子儀器來判定好壞球大概不會是太大的問題,只是如此一來,一是一、二是二,沒有任何模糊地帶,說公平也許是公平了,但比賽是不是就顯得乏味多了呢?

  所以我們也要學會調適自己,別浪費太多寶貴的時間去抱怨,因為不公平,本來就是人生的一部份。就像這場「消失的完全比賽」一樣,雖然事後喬依斯承認誤判,但是結局已定,也不可能再改判了。所以多想無益,只有持續不斷地向前進,專注地再投出下一場好球,這才是最務實,也才是最重要的。

備註

  1. 先發投手投完整場比賽,都沒有讓對手上壘(包含安打和四死球)或得分,即稱為「完全比賽」;在大聯盟百餘年的歷史當中,「完全比賽」也僅僅出現過20次,這當中的難度由此可見一斑。

  2. 王建民曾在2007年的球季(當時仍效力於《紐約洋基隊》),出戰《西雅圖水手隊》時演出「7.1局的完全比賽」;雖然都說是「7.1局的完全比賽」,但實際上仍差5個出局數才符合標準,所以該場球就紀錄上而言仍然不能稱為「完全比賽」,甚憾啊…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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