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班了,我步行到公司附近的停車場取車準備回家,發現我的愛車仍然安在沒有失竊,懸了一整天的心這才放下來,因為停車場入口的告示牌就已經清楚的告訴你了:『本停車場僅供停車,不負任何保管責任。』換句話說,車丟了算你倒楣!

  回到家後,早已經過了晚餐的時間,只好拿出預先儲存的泡麵將就著吃吧。我注意到泡麵的外包裝有一行小字:『本圖僅供料理參考。』想也知道包裝和內容物一定不一樣,裡面的肉塊可能要用放大鏡才能看得到!包裝內附贈的抽獎券寫的就更幽默了:『將抽獎券寄回本公司即可參加抽獎,但獎品以實物為主,本公司並得保留活動終止之權利。』也就是說活動隨時都可能終止,即使幸運中獎,獎品也可能和你的想像有一段不小的差距。

  在等泡麵的時候,我隨手開了電視,美麗的女主播正播報著:『以下新聞可能會引起您的不適,敬請各位觀眾……。』哇,不知道又是什麼血腥、驚悚的新聞畫面?嚇得我趕緊轉台,要吃飯了我可不想倒盡胃口;轉到了綜藝節目,特別來賓正要表演吞火球的特技,電視畫面立刻出現一排警語:『此為節目特殊效果,請小朋友不要任意模仿。』拜託,怕小朋友模仿發生危險,那你就不要播嘛;真是的,再轉,是政治談話性節目,剛好要結束,只見螢光幕上打出一排字幕:『以上佳賓言論,不代表本台立場。』哼,想當流氓又怕刺青!

  這就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思考邏輯,好像只要事先聲明,就可以完全不用負責任一樣?所以最後,我也要向各位報告,以上內容純屬虛構,如有雷同……那我可不管。

備註

  2005-01-17 刊載於《自由時報花編副刊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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